内容简介:
本规程适用于以岩土体、地下水、天然地表水、人工地表水为低温热源,以水(或防冻剂)为输送介质,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进行农村居住建筑供暖、供冷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调试与验收。小型公共建筑、农业生产建筑应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、供冷时,也可按本规程执行。
本规程共10章和1个附录,主要内容包括:总则、术语、工程勘察、建筑冷热负荷计算、地埋管换热系统、地下水换热系统、地表水换热系统、室内系统应用形式、调试与验收、地源系统的特殊利用形式。
施行日期:2012年8月1日。
本规程适用于以岩土体、地下水、天然地表水、人工地表水为低温热源,以水(或防冻剂)为输送介质,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进行农村居住建筑供暖、供冷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调试与验收。小型公共建筑、农业生产建筑应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、供冷时,也可按本规程执行。
本规程共10章和1个附录,主要内容包括:总则、术语、工程勘察、建筑冷热负荷计算、地埋管换热系统、地下水换热系统、地表水换热系统、室内系统应用形式、调试与验收、地源系统的特殊利用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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