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简介:
全国人大常委会于近期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,主要规定如下:一是强化宣传,纳入业务培训:工会、共产主义青年团、妇女联合会、中小学、用人单位应当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。2.政府有关部门、司法机关、妇女联合会、医疗机构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等。二是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。三是规定了告诫制度。家庭暴力的情节有轻有重,草案对不同情节处理有了规定,对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乃至追究刑事责任;对情节较轻,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。四是首次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。